三鹿等一批黑心奶粉,因为无辜孩童的痛苦,挽救了中国人继续受害的命运。
骂声一片中,不妨冷静思考——何以中国商人挣钱,一直不设底线?
原因多种。个人认为一个深层次的原因之一,是一直以来中国只有公有制基础的道德规则,缺少了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道德规范的推行。
前不久,一个官员发言称,三鹿不是国有企业。
话语虽然荒谬,但是细究之下,其背后可以透视很多的国人思维问题:
1,其言下之意,只有国有企业才是负责任的企业,私有企业犯错,原是题中之义?
2,政府只对国有企业负责,私有企业属于市场规范范畴。
首先对第一种背后逻辑,我们不禁要问,那么为什么私有企业犯错,是不奇怪的事情?
这就不得不说新中国成立后一种价值观的推演。先是一切都国有化,按照当时的理论,私有化有其原罪性,国有才能真正消除这种原罪。集体思想,个人服从集体,这种观念和教育,相信很多人还记忆犹新。上世纪80年代,经过了多轮的讨论以后,个体户为开端的各种民营化现象屡见不鲜。但是从小上政治课的中国道德教育,却依然还停留在公有制为基础的一整套体系,此后虽然做了一系列修整合融合,但是从未真正宣扬过与“私”相对应的一整套道德体系,如契约精神,如个体自由与尊重其他个体的道理。
相比之下,西方社会,是先有尊重“私”的个体的平等、互相尊重的思想解放,而后才有真正的符合现代契约精神的经济发展,这种对“私”相互的尊重,体现于商业社会,就是诚信,尊重约定,不侵犯另一个体的利益等道德规则。
反观国内,虽然经济建设吸取了很多外来的元素,但在正统的话语体系里,依然遵从公有制时代的逻辑和传统。这就带来了上述官员的第二个逻辑,在潜意识内,他们认为,私的东西,不在他们的视野范畴之内。私本身就有原罪,出了问题也就不奇怪了。
这样的现象在当今中国,实在是一种奇怪的脱节。如小孩身体已经长大,却套着一身小衣服一样可笑。
而这种与“私”相协调的道德观念的缺位,造成了一开始对私有制的人人喊打,到如今对私有制的纵容与同谋。
既然潜意识里,依然给它定有罪状,这对一个本来中性的事务只能起到二种作用——尽量小心谨慎;反之,就是为所欲为。更多的是,表面小心今生,背地为所欲为。无惧后果,在各种食品内变相“下毒”。而旧日过时的道德观念,实在起到了可耻的同谋作用。
而科遭遇退房则是这个问题的硬币另一面:一些民众,也还停留于旧日逻辑体系内——由于习惯了被施予,被人决定,他们就轻视契约,轻视承诺。忽视了自己作为一个个体在作出一个选择的时候,其实已经做出承担这个后果的决定,这不容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