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老百姓只有一套自住房,对他们中既不打算买房也不打算卖房的人们而言,房价的涨与跌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基本无关。因为是唯一的自住房,该房不可能进入市场交易,故而由于房价的波动带来的其住房市场价值的变化没有丝毫的经济意义,而该房的居住效用又不会由于房价的波动带来任何变化,所以绝大多数老百姓是不害怕房价下跌的。
由于存在老百姓为子女结婚成家添置住房的需要、为改善居住环境的购房需要和无房者为解决基本居住条件的购房需要,所以老百姓存在着现实的和潜在的购房需求。对这部分有购房需求的老百姓来说,他们不但不害怕房价下跌,反而是期盼着房价下跌,而且是房价跌的愈多愈快愈好。
不可否认,有那么一部分人或通过勤劳致富,或通过继承祖业,或通过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或通过巧取豪夺与贪污受贿,拥有多套住房。除过自住以外,他们对于自己所拥有的其它房屋,或出租以获取房租收入,或空置以期升值。一般情况下,这些人是非常害怕房价下跌,非常希望房价上涨。房价涨了才好多收房租,房价涨了才好使自己多余的、可出售的房屋升值与卖一个大价钱。虽然这些拥有多套住房的人们在我们这个14亿人口的国家里,只能算得上是一小撮人,但他们中却多是所谓的社会精英角色,比如政府的官员、大学的教授、经商的老板和体育演艺明星等。
炒房客与拥有多套住房的人一样,害怕房价下跌,希望房价上涨。炒房客是楼市中的投机分子,他们就是利用房价的持续上涨来套利的,一旦房价下跌便无法从购房人的身上攫取利润了。
房地产开发商和拥有多套住房的人、炒房客是一样的,害怕房价下跌,希望房价上涨。房价愈是上涨,地产商的利润愈大;房价愈是下跌,地产商的利润就愈小。房地产在我国是一个特许行业,不是什么人什么企业都可以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也正是因为房地产行业的行政许可限制,维持了开发商的暴利。当前我国的畸高房价已经完全脱离了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和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完全是地产商与炒房客肆意哄抬上去的。
地产商开发楼盘、炒房客投机楼市以及居民购房都离不开银行资金的贷款支持,那么银行害怕不害怕房价的下跌呢?正常情况下,只要银行严格依照规章制度放贷,地产商破产、炒房客和购房居民断供对银行不会形成任何威胁。因为地产商贷款必有价值大于贷款额的抵押品做担保,抵押品价值大于贷款额的差额,就是银行资金的最小的安全保障。例如,提供价值100万的抵押品,贷款80万,地产商因在一个贷款周期里(比如一年)房价下跌了20%而破产,由于有抵押品做担保,银行的资金安全丝毫不受影响。此例说明,只要在一个贷款周期里,房价的下跌小于抵押贷款的差额,银行可以永远的承受房价的连年下跌。依据房产新政,按揭首付降为20%,这个20%就是银行资金的安全保证,只要房价在断供收房期限内(如一个季度)下跌幅度小于20%,且非连续性期期大幅下跌和所有的购房者同时断供,银行丝毫不惧房价的下跌。另外,因为房价下跌使得房价足够低,也就不可能发生断供的现象。美国次贷危机的祸根在商业信用贷款和零首付,我国的情况与美国根本不同,在我国是不会因为房价下跌而引发金融危机的。救楼市就是救银行的说法,完全是谬论。
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可以拉动国民经济其它行业的发展,可以支撑整个宏观经济保持较快较好的运行。但是,房地产行业不应该等同于商品房市场,它还应该包括经济适用房。由于房价的下跌造成商品房市场的萎缩,完全是一件好事情,这正好为政府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拓宽了市场空间。用经济适用房替代商品房为绝大多数老百姓服务,让高价的商品房为社会精英服务,经济适用房市场和商品房市场互利互补、协调发展,才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好政策。另外,为体现社会公平,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售价依然过高,其售价应该完全降到成本价的水平上,拉平一部分人通过房改以成本价购买了国有房屋而另一部分人对该福利则一丁点都没享受到的差距。
依照“三个代表”思想来判断,政府本应是支持房价下跌的,毕竟房价跌了才有利于绝大多数老百姓买房子,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嘛!老百姓买得起房,让老百姓充分分享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丰硕成果,做到人人居者有其屋、人人安居乐业,才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嘛!
鹰瞰 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