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痛托起浴血的太阳
——访社会学家、复旦大学教授胡守钧
社会科学报 2008年5月29日 记者:陈海娟
记者:在抗震救灾中,我国民众体现出万众一心、和衷共济的伟大民族精神,您能谈谈这种精神体现的是我国怎样的文化内涵吗?这种文化内涵源于何处?
胡守钧:我一直在看电视,非常感动、非常钦佩,作为一名中国人感到非常自豪。这次抗震救灾的辉煌篇章,显示出中国文化的深层内涵,就是对人的重视。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视人的文化传统。关于这一点,我国古代的经典作家讲的很多。墨子讲“兼爱”、老子也讲“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等,民间社会也流行很多俗语,比如“人命关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等等,这些都显示了中国传统文化和民间传统对人的高度重视。这种精神和观念一直存在着,始终没有泯灭过,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得到了充分显示。
同时,这种精神的体现也是我们多年对人权的宣传的结果,反映出民众对人权的认同。这次国家首次为普通民众降半旗,并举国致哀,这是对人权的尊重,人权概念在中国的传播起到很大成效。另外,也是我国以人为本的国策取得良好效果的印证,我们一直反复地讲以人为本,这次就是最好的体现。灾情发生后,温总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反复地讲救人第一,各级领导干部也是身先士卒站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深深感动鼓舞着广大民众众志成城,抗震救灾。
记者:这种精神是否会随着地震伤痛的逝去而被遗忘呢?如何能让我们良性的国民心态长久地蕴育和保鲜,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
胡守钧:遗忘是可能的,关键是如何避免遗忘。要使这种民族精神继续发扬光大,我们需要做很多事情。首先,我们要大力弘扬民族传统的优秀内核,包括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间传统。中国一向有很多互助互利的民间传统,比如婚丧嫁娶这些传统的风俗表现出来的互助精神,是需要我们弘扬的。其次,要继续弘扬宣传人们的普适价值,即人权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政策。同时,中国领导人需要继续保持务实、执政为民的作风。除此以外,我认为最基本的是要给民众更多参与社会的渠道和机会。因为每个人都希望表现自己价值,成为一个有意义的、被人肯定的人。我们常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当民众感到自己有责任,感到自己可以当家作主,就能激发出人们的公民意识。
记者:您认为应该从哪些层面来更多地提供给民众参与社会的渠道呢?
胡守钧:主要从两个层面讲:首先是促进政治制度的创新。要使民众增强公民意识,就要为他们行使公民权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这光有观念不行,还要有制度的保证。为什么很多农民不重视法制?不重视宪法?问题是我们的宪法是否能完全兑现?以前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生产力极低,那不是老百姓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一旦制度改变,老百姓有了创造财富的机会,很快农副产品就丰富起来了,很快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仅仅30年,中国人民取得了改革的辉煌成就,让世界震撼。所以不能以民众民主素质不高为由,而停止民主改革的步伐。
其次,重点要放在社会建设,弘扬民族传统,发展社会组织。民众参与的最佳渠道是社会组织。这次抗震救灾中,政府是非常强有力的,老百姓个人也展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伟大奉献精神,这其中社会组织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组织过程中,显得有些匆忙,在救灾中有很多工作是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来完成的,由于我国缺乏庞大的完善的常设社会组织,使得社会组织所起的作用有限,力度不够。还社会于民,就是给民众参与各种社会事件的渠道。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等各种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能够提供给民众参与的更多渠道。这些渠道可以使人们内在的优秀品质和对社会的责任感激发出来,将民众的主人翁精神激发出来。
记者:在发展社会组织方面,我们应该从哪些地方着手呢?
胡守钧:一方面要健全完善社会组织,使这些民间组织在法律框架里健康地发育成长。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系统化,以解决很多应对突发事件时出现的问题,比如如何建立健全善款使用的监督机制,以保证资金物资分配的公平公正问题,都需要我们通过不断培育完善健全的的社会组织来得以解决。另一方面是推动工会、妇联等社会组织的转型,使其在灾难前释放出更强大的民间力量。
这一场灾难,在推进民主政治改革、发展社会组织、重建核心价值等方面都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我们要运用这次的启示和伟大的民族精神力量,大力推动现代化建设,以此告慰遇难同胞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