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社会正义 促进和谐共生
复旦大学 胡守钧
(四)
在政治系统中,怎样坚持社会正义,确保合理分享政治资源,促进和谐共生?
必须坚持选举自由的公平。社会生活必须社会秩序,没有秩序,就没有基本的安全感,社会无法正常运行,合理分享资源的问题,更无从谈起。怎样建立社会秩序?必须有社会管理。何能管理?必须权力相对集中。这集中的权力就是公共权力,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便是政府。显然,合理地分享政治资源,不等于搞无政府主义。没有政府,天下大乱,连基本的安全都没有,还侈谈什么人权?那么,怎样在维护人权的基础上,构建起公共权力?必须科学地设计公民授权系统,通过选举而授权,保证共权力的公共性。何谓民主?直言之,现代民主政治,实质上就是选举政治。
1949年,革命胜利之后,中国历史进入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然而,若从可操作性角度看,人民怎样才能真正当家作主?实在是个极复杂的问题。谁也无法否认,从1957年的反右运动到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并没有真正解决人民如何当家作主的问题,否则,何以会出如此大规模的社会悲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民主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似乎也没有真正解决人民如何当家作主的问题,否则为什么2400万农民的土地何以会莫名其妙被剥夺了?显然,公民授权机制有待完善。这个复杂问题,需要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众多学科研究,此处不必细说了。
凡达到选举年龄的公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皆享有选举权。所有选民在平等的基础之上参加选举,在一次选举中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每张选票的效力相等。倘若没有选举自由的公平,公民无法有效授权,不能确保公权力的公共性,哪来和谐?
必须坚持结社自由的公平。任何公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皆享有依法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团活动的自由。结社通常分为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结社,以政治活动为目的的政治组织以及第三部门(包括宗教、学术、慈善等结社)。
改革开放之前,政府垄断组织资源,将一些社会组织纳入行政系统,变为政府组织或亚政府组织,无法纳入行政系统的组织,则予以取消。工会、妇联等成了政府组织;各种学会成了亚政府组织;各种同乡会被解散。只有政府,没有社会。1978年以来,政府逐渐放松对组织资源的控制,社会组织开始发育成长。但是,与经济改革相比社会改革严重滞后,远没有形成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社会。工会、妇联等还在政府组织系统之内,其领导人至今还享受公务员待遇;各种学会还未成为真正的民间组织;民间环保组织十分弱小。
结社自由是形成社会的主要动力机制,倘若没有结社自由的公平,无法形成合法的社会组织,不能确保社会各阶层进行公平的博弈,哪来和谐?
必须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制衡机制。孟德斯鸠指出:“但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8)只有权力才能制约权力,早已是政治学的常识了。但是在中国要实施这条原则都不是件易事。缺乏制衡机制,导致了文革大革命,这个教训大家都知道。现在有很大进步,但权力滥用的事仍然层出不穷,那些腐败案就是明证。怎样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没有多元力系统,不会有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没有社会多元,不会有多元权力系统。社会结构怎样多元化?必须积极发展民间组织,还社会于民。
必须坚持立法、司法、行政公平。立法机构由社会各阶层的代表组成,通过公平的程序,制定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的法律。倘若没有立法公平,有的阶层有话语权,有的阶层无话语权,不能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哪来和谐?司法机关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审理,被告有权获得辩护。倘若没有司法公平,不能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人犯法不受罚,有人无罪遭冤屈,哪来和谐?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以法律为根据管理国家事务。倘若没有行政公平,政府不“正”,不能兼顾所有公民的利益,哪来和谐?
(五)
在文化系统中,怎样坚持社会正义,确保合理分享文化资源,促进和谐共生?
必须坚持知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个平等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现有知识,每个公民都享有学习和批评的权利。是他神圣的自由,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做。知识面前,人没有特权,不允许任何人垄断文化资源。同样,公民面前,任何知识也不享有免受批评的特权。另一方面,每个公民都享有创造知识和发表新知识的权利。无论学术研究,还是文学艺术的创作,皆无禁区,任何公民都可以选择任何文化领域,从事创造活动,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创造的新知识。
人类的知识,仿佛汪洋大海,总体上可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哲学、宗教、文学艺术、工艺技术以及其它知识。细分析起来更为纷繁,如自然科学可分为数、理、化、生、天、地、医、农等;人文科学可分为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伦理学、历史学等;宗教可分为佛教、道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文学艺术可分小说、电影、戏曲、美术、电视剧、音乐等;哲学有许多门类,技术有很多种类更不用说了。所谓知识面前人人平等,是说每个人对任何知识享有同等权利,并不是说每个人会涉猎所有知识。这是任何人办不到,也未必有兴趣去办的事。
必须坚持教育公平。义务教育的公平:每个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有权利享受质量大体相近的义务教育。大学教育的公平:招生数公平分配;考试公平;贫困学生可依靠教育贷款求学。社区教育公平:社区居民享有同等权利。特殊教育公平:残疾人享有同等权利。以赢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应遵守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原则。
当前教育公平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义务教育领域尤为严重。为什么有那么多失学儿童?为什么有那么多文盲?为什么均衡教育难以实现?为什么有些大学生会因为家庭贫困而无法读完大学?为什么有不少残疾人受不到应有的教育?为什么有的社区教育根本没有开展?坚持教育公平必须保证,每个少年儿童能享受义务教育,每个家庭贫困的大学生能靠银行贷款读书,每个残疾人受到应有的教育,每个社区都要建立起社区教育体系。如果这些都不能保证,哪里还谈什么教育公平?倘若没有教育公平,不能确保社会的纵向流动,下层民众对未来失去希望,哪来和谐?
必须坚持出版自由的公平。现代出版业包括传统的纸类出版物、电子出版物、大众媒体。公民享有通过出版物表达各种思想和意见的自由,但是不能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享有通过出版物获得各种知识和信息的自由,但是国家机密、他人的机密和隐私除外。大众传播的基本功能是传播知识和信息,是知识和信息的集散网,其本质就是自由传播,所以名大众传播。大众传播若无自由,则只能称为特权传播或专通道传播了。倘若没有出版自由的公平,不能确保公民获得知识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哪来和谐?
必须坚持信仰自由的公平。公民享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以及信仰何种宗教的自由。公民无论信教、不信教、信什么教,一律平等。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和不信公民。倘若没有信仰自由的公平,公民不能自由地选择价值观和追求精神寄托,哪来和谐?
(六)
在代际之间,欲坚持社会正义,合理分享资源,必须“人法地”(9),遵循大自然的法则,与自然和谐共生。不吃子孙饭,为子孙后代保留生存发展的资源。人如何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际常有利益冲突。欲建立人际和谐关系乃在于适度妥协,几把冲突限制在合理的度内,否则,不是你死便是我亡,无法和谐共生。自然没有思想,当然没有人那样的能动性,但作为—一个生态系统,自然也是有“生命”的。人有所为,自然必有所应。为善于自然,自然有善报;为恶于自然,自然有恶报。
斗争哲学将向自然的斗争夸大到“人定胜天”的地步,变成一种唯意志论,忽视人与自然共生。“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无节制向自然索取,狂热地改天换地,“重新安排山河”,造成严重生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成绩巨大。但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搞GDP崇拜,导致森林遭滥伐,大片草原沙漠化,一条条河水变质,大批良田丧失,形成前所未有的生态危机。“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太湖水变臭,更是举世震惊!不是海啸,不是地震,不是飓风,不是任何不可控的突发性灾害,为什么还是发生了?九五规划、十五规划、十一五规划,每个规划都有治理太湖的计划,年年讲治理,为什么越治越糟,眼睁睁看着太湖变臭?观念?制度?执行?何等发人深省!
人为了生存,必然要向自然索取资源,若无自然提供能源,谁也不能生活。索取资源,必有破坏。开荒、采矿、架桥、修路、办工厂、搞养殖,何事对自然没有破坏?欲与自然和谐相处,人必须把对自然的索取控制在合理的度之内。何谓合理之度?那就是人的破坏程度,务必要低于自然的修复能力,维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寄生物的生存与否要取决于它们是否减少了对宿主的危害以及是否建立了有利于宿主的报答式的反馈机制。”自然是人的宿主。人应当学会倾听自然的呼唤,用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建立有利于自然的报答式的反馈机制,与自然和谐共生。
(七)
总之,资源是社会共生关系的基本纽带,欲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合理分享资源。欲合理分享资源,必须坚持社会正义。怎样确保人民合理分享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以及其它社会资源?制度是根本。韩非子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10)“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谬,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11)韩非子所说的法制,不同于现代法制,然而他对于制度功能之分析,十分精辟,值得借鉴。制度是上层建筑。制度生成于社会,又作用于社会。制度对社会各方面具有强大的协调和整合作用。举措合理,法制健全,可以兴业、富民、强国。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唯有如此,方能促进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心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2007年7月31 日——8月6日 盛夏
注 : ①《论语·颜渊》
②《管子·法法》
③《老子·四十九章》
④⑦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3月版,61页
⑤⑥同上,62页
⑧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154页,
⑨《老子·二十五章》
⑩(11)《韩非子·有度》